电工电子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(哈尔滨工业大学)
安全防火制度(修订)
一、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应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。有实验时必须提前开门,实验完后应整理好设备,关好门窗。
二、实验中心负有对实验室安全防火制度的落实、检查、管理、督促的职责,定期对各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。
三、各实验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,对易出事的部位,应提醒教师和同学注意。发生事故及时处理,并通知实验室安全员。
四、各实验室要经常保持整洁卫生,做到地面、桌面、设备清洁。
五、实验室全体人员应能正确使用灭火器,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置,发生火灾主动扑救,及时报警(电话119 )。
六、发现被盗或破坏及其它案情,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保卫处。
七、工作人员负责:每天下班前检查各室灭火器、门、窗、电器线路、通风设备,发现破损或故障须及时维修或报告。
八、实验室每天设值班员。值班人员责任:每天下班前检查所有电源是否已被切断,大门是否确实锁牢。
九、节假日前实验室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后封门。假期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和报告。
十、禁止使用一切电炉及电热器取暖、做饭等违反规定的设备。
十一、本室禁止存放易燃、易爆物品和其它生活用品。如有废液,应按校有关规定处理,不得随便倾倒。
十二、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及节假日前检查,内容包括:
1. 门窗要关好。
2. 水、暖管道不要有漏水现象,水龙头要关紧。
3. 关闭电源。
4. 钥匙要由专人负责。
5. 假期没人加班的房间要贴封条。
十三、各个实验室大门上都张贴有实验室标识卡,内容有:
1. 负责人电话。
2. 危险类别。
3. 注意事项。
4. 防护措施。
5. 灭火要点等信息。
电工电子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(哈尔滨工业大学)
2020年6月9日修订